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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刚:孔子修《春秋》与《春秋》义例论 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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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竹书纪年》《史记》的材料来源、性质、体例可以判断,以杨伯峻先生为代表的“孔子不修《春秋》”之说,有失偏颇。《春秋》是经孔子删削并用以“微显阐幽”的儒家经典而非鲁国旧史。据此,《春秋》义例的来源与性质,当如杜预注所言,其常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其变例则出孔子寓褒贬之意。比较《春秋》与《竹书纪年》,此说甚确。作为统领全书的准则,《春秋》义例亦是推求经义的关键,尤其是遍布《春秋》的“无传之经”,非据义例不可推解。这一原则除泛见于《公》《穀》二传外,亦为杜注解“无传之经”时所取。

作者: 傅 刚
作者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期刊: 世界民族
年.(期):页码 2019.(2):12-19
中图分类号:
文章编号:
关键词: 孔子 《春秋》 义例 无传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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