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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平
我从接触《文学遗产》开始,距今已经整整三十年。最早还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毕业论文做完了,自我感觉还不错,于是截取了其中一个重要的章节,单独成篇,悄悄地寄给《文学遗产》编辑部。说是悄悄地,是既没敢跟导师姜书阁先生报告,也没好意思告诉同学,可以说任何人都没有告诉,因为,那时候,《文学遗产》在我们青年学子心目中,是一座需要仰望的高峰,是可望而不及的;更何况,当时,我连一篇学术文章都没有发表过,连个小山丘都没爬过,怎么敢攀援如此巍峨的高峰?说白了,怕退稿,怕丢人。谁没有退稿的经历?!然而我很幸运,在我即将离校奔赴工作岗位的时候,收到了《文学遗产》编辑部的修改信,是王毅兄写来的,肯定了文章的基本观点和论证思路,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不消说,这对一个即将走出校门奔赴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来说,是多么大的鼓励。以后的事情就很顺利了,在我到江苏古籍出版社工作的第一年,1985年6月,文章发表在《文学遗产》第二期上,这时候我到江苏古籍出版社工作刚刚半年。这让我对《文学遗产》不仅增加了崇敬,也平添了一份亲切。现在回想起来,这段貌似偶然的经历,第一是,决定了我的学术研究方向,受到《文学遗产》的鼓励,我的学术研究一直以中古五言诗为主要对象,陆续发表了一系列论文都是围绕着中古五言诗展开的,包括1987年在《文学遗产》第六期上又发表的一篇论文,一直到1998年结集为《中古五言诗研究》在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算是基本结束了我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实际上结束了我的学术研究生活。第二是,怀着这份崇敬和亲切,使我在江苏古籍出版社(现凤凰出版社,下同)的工作岗位上,无论是工作重心还是感情倾向,都不由自主地倾向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与古代室和《文学遗产》编辑部的专家学者联系,请教学问,争取项目,乃至合作项目,于是牵出了江苏古籍出版社与《文学遗产》合作的一段佳话。
我1985年到江苏古籍出版社工作后,被分配到第一编辑室也就是文学编辑室。江苏古籍出版社是从江苏人民出版社文史编辑室独立出来的,其时刚刚挂牌还不到一年。年轻的出版社领导班子很有雄心干一番事业,定位为全国知名的专业古籍出版社,直接瞄着中华书局和上海古籍出版社这样老牌古籍专业出版机构。新分配过来的几个研究生也是很有事业心,很想干几件像样的事情。当时国学初热,中华书局的《文史知识》盛行大江南北,我们出版社经过数番讨论,上下沟通,决定创办一份《古典文学知识》以昌其盛。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幸运地落到了我的肩上。很难想象,年轻的出版社,年轻的编辑,在当时的条件下,创办一份全国性的中国古典文学的普及读物,是多么的困难!然而我们找到了捷径,我们与社科院文学所古代室合作,仅半年多时间,1986年1月29日,《古典文学知识》创刊号正式面世。于是我们在刊物的编委当中看到了文学所古代室的专家刘世德、石昌渝、尹恭弘、韦凤娟、陶文鹏等诸位先生的名字。刘世德先生是牵头人,他当时是古代室的负责人,也是《文学遗产》的编委。因为我们在《古典文学知识》上的良好合作,便有机会通过刘先生与《文学遗产》建立了更多的联系,也非常及时地了解到《文学遗产》想与出版社合作的意向。那已经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事情了。出版社方面紧紧抓住了机遇,主动积极地与《文学遗产》编辑部进行沟通。出版社的诚意加上《古典文学知识》成功合作的先例,终于促成了一段姻缘,于是就有了江苏古籍出版社与《文学遗产》历时六年的合作,1992年起至1997年止。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必须说,没有刘世德先生和古代室的一批专家学者,就没有《古典文学知识》的成功创办,没有《古典文学知识》的良好基础,就没有江苏古籍出版社与《文学遗产》合作的缘分。
我们达成的协议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与江苏古籍出版社“共同主办”《文学遗产》。所谓“共同主办”,就是《文学遗产》编辑部专注于组织策划、约稿编稿和编刊等学术专业层面的事项,而业务层面的事项,诸如编辑校对、版面安排、装帧设计、印刷发行等事务,包括经济上的投入与平衡,都由出版社来负责。这样,双方可以专注于各自熟悉的业务,发挥各自的优势,期望从内容到形式,从流程到效果,都可以达到比较理想的状态。当时谈合作的时候双方都是照着这个思路来设计的,六年的合作也是遵循这个思路来执行的。出版社接手后,调动了社内最优秀的编辑、编务和相关的资源,从装帧设计到用纸用料,从编务流程到印制发行,一路绿灯,保证了刊物按时出版按时发行,使刊物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在学术界出版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对编辑部而言,他们可以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和学术水平,而且还解除了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用今天时行的话来说,这也是一种强强联合,是一个双赢的合作。对出版社而言,出版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传播知识,出版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服务学术,把专家学者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学术研究,有利于推动学术事业,有利于提高学术出版的水平和质量。出版社虽然付出了劳动和资金,但由此获得的收益却是金钱所不能衡量的。年轻的江苏古籍出版社因为出版《文学遗产》,获得了学术界、出版界的广泛好评,树立起了自己的品牌形象。所以,实践证明这种“共同主办”是很成功的,是出版社与学术刊物合作的一个成功范例。
当然,说到具体的工作也不是完全一帆风顺,时常也有观念碰撞和交流,也有方式方法上的不同和磨合。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关于整体的装帧设计。出版社方面认为,《文学遗产》作为全国古典文学研究界最权威的刊物,需要具有相应的相对高雅的呈现形式来匹配,比如开本要扩为大度16开,封面装帧要从朴素转向典雅,板式设计要舒朗悦目,用纸克度要提高,总而言之,在当时的条件下,出版社方面想尽其所能,在刊物的整体包装方面下点功夫,把刊物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应该说这个出版理念不可谓不先进,出版社方面不仅要花费精力来进行重新设计,还要调动相应的印制资源来支撑,而且还要付出更多的资金成本来补贴。但是这种想法一开始并没有一下子为编辑部方面所接受。我记得我为此多次到北京,带着方案一次次沟通、修改,出版社方面甚至还有点委屈,我们把要求提高了,工作量加大了,投入更多了,怎么会还得不到理解呢。现在回想起来,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双方在办刊理念、思路上的一些碰撞、磨合、交流和融合,在合作之初是必不可少的。结果编辑部基本上接受了出版社的方案,使当年的《文学遗产》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受到了广泛的赞誉。再比如,编过期刊的人都知道,期刊的页码都是固定的,而发稿的预计页码与排出来的实际页码常常有出入,不是涨出来就是字数不足。那时候的条件不比现在,没电脑没网络,甚至连传真都没有,而编辑部与出版社又分在两地,稿件、校样都靠邮寄,往往初样出来最麻烦,不是要减页码就是要增稿件,问题是时间要求又特别紧,一、二、三校衔接得非常快,编辑部与出版社之间工作交流的节奏要非常快,有时候甚至一天都不能等,否则就会耽误邮发时间,遭遇邮局方面的罚款。出版社方面是严格规范的,从不擅自上稿件、撤换稿件或删改作者的文章,哪怕是技术性的修饰也一定要得到编辑部或者作者的认可。刚开始合作时的忙乱是可以想见的,我们出版社的同志常常被逼得很抓狂,因为后期编印发的责任全部压在出版社身上。好在双方都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并且逐步摸索出了一些解决方法,比如每期多放几篇经过三审的长、中、短篇幅不等的稿件在南京的出版社方面,方便校样出来后及时补页;比如技术性的修改意见可以直接从出版社寄往作者手中,免得北京—南京—作者三方兜圈子在邮路上转,既尊重了作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坦率地讲,双方合作没有矛盾那是不可能的,关键是出现问题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一起商量一起解决,并且还能一起找到解决合作问题的规律和办法,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我的记忆中,徐公持先生总是笑容可掬的样子,一派君子风度和学者风范,他有什么意见或想法总是轻轻的一问,让人很容易理解并且接受。吕薇芬先生是管编辑部事务的,尽管事务纷繁,总是很礼貌地对待出版社的同志,把我们当做编辑部的人一样看待。编务上与李伊白大姐相处最多,我到北京找她最多,她到南京也是找我最多,她性格爽朗,快人快语,初次接触感到她“气势逼人”,势不可挡,熟悉了整个一可亲可敬的大姐。当然还有陶文鹏兄,我们从1986年创办《古典文学知识》开始认识,到后来他到《文学遗产》主事,一直相处非常愉快,他那带有浓重广西口音的普通话,特别是每到深夜他谈兴正浓时那炯炯发光的眼神,让人难忘。
讲到人事,出版社方面必须要提到第一任社长高纪言先生和第二任社长薛正兴先生。当年我是出版社第一编辑室的副主任,当我提出与《文学遗产》合作建议时,他们非常重视,积极支持,在那个经济很窘迫的年代,以相当大的眼力和魄力拍板决定合作。这里还要特别提到当时的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江苏省出版总社(即今江苏凤凰出版集团的前身)社长蒋迪安先生,他对江苏古籍出版社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所有合作项目,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大力的支持,对于《文学遗产》这个项目的支持不遗余力。那个年代(好像现在也是这样),古籍类的出版社经济实力都是比较弱的,好项目比比皆是,可是多数都因为财力不济而不敢接手。在这方面江苏古籍出版社就非常幸运了,在重大出版项目上,蒋局长明确表态,古籍社亏多少总社(集团)补多少,政策一定多年不变。对于《文学遗产》更是多方面给予支持。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坚强后盾,才保证了我们与《文学遗产》的合作,长达六年而顺畅圆满。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很佩服这些老领导的境界和眼光。当年江苏古籍出版社与《文学遗产》合作,可以说毫无商业上的目的,经济上是要贴钱的。从出版社经营的角度而言,显然是笔亏本的买卖。但是,专业古籍出版社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学术界的信任与支持。江苏古籍出版社因为有了与《文学遗产》的合作,攀上了古典文学学术界的这一独一无二的高枝,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平台,得到了许多出版社无法得到的发展机遇,这种收获可以说是远远大于简单的商业利益的。最直接的成果是我们共同推出了一套《文学遗产丛书》,曹道衡《南朝文学与北朝文学研究》、程毅中《宋元小说研究》、吴承学《晚明小品研究》和张宏生《清代词学建构》等重要著作即在该丛书中出版。间接的、潜在的收获就更多了。举例子说,当时全国高校古委会正在组织整理“七全一海”,这些大型项目大多在策划之初就被有关出版社拿走了。我就是在参加《文学遗产》编委会的时候,了解到仅剩下《全元文》还在与有关出版社处在初期合作谈判阶段,于是抓住了机会,主动沟通,积极汇报,最终使这个项目落户江苏古籍出版社。我记得出版社方面应该是从1992年正式启动《全元文》项目,1997年出版第一册,直到2005年底全书出齐,江苏古籍出版社花费14年功夫,历经四任社长,最终在小青社长手上完成了这一浩大的出版工程。3300万字,煌煌61巨册(含索引一册),现在看起来依然令人感慨唏嘘。再比如我们受《文学遗产》倡导研究文学断代史的启发,策划了“中国分体断代文学史丛书”,先后出版了杨海明《唐宋词史》、朱则杰《清诗史》、严迪昌《清词史》和程章灿《魏晋南北朝赋史》等重要学术著作,在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于推动中国分体断代文学史的研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与《文学遗产》的合作,就没有这些后续的重要的合作成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国高校古委会的领导及专家看到了1992年出版的面貌一新的《文学遗产》后,当即决定把古委会的刊物《中国典籍与文化》也交给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他们说我们的要求很简单,跟《文学遗产》一样就可以了。这让我们很感动,因为这既是对我们与《文学遗产》合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江苏古籍出版社的充分信任。江苏古籍出版社没有辜负高校古委会的领导,特别是安平秋先生的信任,《中国典籍与文化》至今仍在凤凰出版社出版,而且越出越好,影响也越来越大。二十多年了,这是很值得我们珍惜的。
我1998年起从江苏古籍出版社总编辑的岗位上调到江苏省新图进出口公司(江苏省出版总社即今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旗下的图书进出口公司)工作,2001年到江苏出版集团(即今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工作,从此远离学术事业和出版一线的工作。虽然远离学问之事,但是在江苏古籍出版社打下的基础,与《文学遗产》合作所结下的缘分,让我终究不能忘怀学术事业,不敢忘记出版的崇高追求。迄今我从事出版工作迄今整整30年了,经常组织或者负责一些重大出版项目,也直接组织策划过不少大型的出版项目,特别是在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分管出版工作的十余年以来,经常的工作就是盘项目盘资金,可以说,对出版单位而言,要项目还是要资金始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实践证明,凡是要项目的,都能挺过来,做成一件事情成就一番事业;凡是限于资金而不敢措手的,结果是,项目没了,钱也没了。钱是用来做事的,凡有志做大事者,没钱可以有钱,谋事可以成事;反之,有钱而不能谋事不能成事者,有钱等于没钱。如果一个出版社几十年下来没能做成几个传世的项目,或者只落得一个有钱的名,那真是很悲哀的。江苏古籍出版社与《文学遗产》成功合作的经历,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所以,我始终认为,当历史把我们放在了出版领导岗位上的时候,当我们在重大出版项目上有了一定的话语权甚至决定权的时候,我们应该始终能够牢记出版的使命和责任,关注学术事业,服务学术事业,对学术事业始终怀有崇敬之心。
我离学问之事久矣。记得还是在1998年我在为我的《中古五言诗研究》作后记的时候,就分明感到我将不得不离开我的学问之事。一晃十几年过去,我已很久不作专业上的文字了。但是,当我收到《文学遗产》六十周年纪念集的约稿信时,还是砰然心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不仅激起了我那消逝已久的学术情怀,也勾起了我们与《文学遗产》合作的一份美好的回忆。我有幸以学术与《文学遗产》结缘,以事业与《文学遗产》合作,这些不仅见证了个人的成长道路,更见证了我国古典文学研究界、专业出版界的一段历史。我觉得我有责任把这段历史记录下来,让同行分享,供后人翻阅。
[作者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选自《文学遗产六十年》,《文学遗产》编辑部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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